1月31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度京津冀生态协同工作新闻发布会,2024年,京津冀三地将坚持以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为引领,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采取更加有力举措,争取更多协同成果,努力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动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我们将积极推动建设京津冀清洁能源、绿色产业及清洁运输示范区,推进涉钢产业集群提升改造,建设通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零排放重卡货运通道,着力破解结构性、根源性问题。”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军在介绍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工作下一步计划时说。除此之外,三地还将坚持“三水”统筹,深入推进重点河流上下游水资源合理分配,强化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总氮治理管控,推进生态建设修复工程,实施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持续创建美丽河湖、美丽海湾。还将发挥京津冀环保科技产业创新共同体作用,促进绿色环保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数字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深度融合创新。
李志军还重点介绍了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工作总体情况。2023年,京津冀三地持续完善协同机制,拓展协同领域,深化协同举措,强化协同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
一是凝聚协同合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组织召开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工作协调小组会议,联合发布走深走实行动宣言,制定两批44项协同措施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组织京津冀生态环境、党校、社科、高校“三地四方”座谈交流,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阐释、新发展,共商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新路径、新举措。成功举办京津冀生态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全国首创“环保科技产业创新共同体”,吸纳首都环保科创资源,科技赋能12条重点产业链绿色发展,助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从三地单部门到三地三部门(生态环境、水务水利、园林林草),明确“1+8”运行机制,拓展协同领域、谋划合作事项,更大力度统筹区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更为高效协调流域水量保障与水质保护。
二是扩展协同领域。签订京津冀雄“生态环境监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雄安新区工作站,天津市承担“白洋淀富营养化三维高精度水质模拟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科技赋能白洋淀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跨区域河湖长联动机制,成立“天津河湖长学院”,设立“跨界河湖长”,合作开展“跨界河长”巡河“多走一公里”活动。圆满完成南水北调东线北延应急供水,津冀两地共收水2.38亿立方米。加强生态多样性保护,成立“京津冀生物多样性协同创新中心”,共同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白洋淀区野生鸟类增加到275种。
三是推动绿色转型。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北京市2023年完成23台燃油锅炉清洁化改造,490蒸吨燃气锅炉NOX深度治理。天津市推动实施大港电厂关停替代工程,4家钢铁企业通过国家超低排放审核。河北省完成392个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1703个无组织排放管控、435个末端提升和274个深度治理项目。北京市推动重点行业车辆电动化,新能源电动车累计推广超74万辆。天津市推动荣程集团225辆、天钢联集团120辆新能源车参与港口集疏运,港口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国三标准排放水平及以上机械占比达到70%以上。河北省推行重点行业企业“铁路+新能源重卡接驳”联运、物流园区新能源重卡中转等短途运输模式,全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达到2万辆。推进“双碳”工作,三地共同研究编制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统一核算流程,规范核算方法,共享核算参数,推动建立健全区域碳排放核算机制。
四是深化协同治理。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空气质量数据共享,津冀交接街镇建立露天焚烧火情联动机制,强化区域重污染过程协同应对。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联保联治,签订实施官厅水库、密云水库、于桥水库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协议补偿(河北省)资金4.5亿元。北京市怀柔雁栖湖、天津市子牙河(红桥区段)、河北省邯郸沁河 (复兴区段)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岸段、河北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及龙岛区域获评第二批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落实京津冀危废转移“白名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合作,探索建立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工作机制,拓宽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推动执法标准衔接统一,在移动源和固定源方面推进执法结果和执法处罚信息互认,共享执法数据信息1500余条。推动环评机构跨区域协同监管,共享环评机构从业和信用信息,联合打击环评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会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水务局,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并介绍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