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4月1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 | 000000707230 | 周丹 | 女 | 1996.9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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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28869129(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