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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1年前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承担自治区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自治区土壤、农村牧区、农牧业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突发污染环境及土壤生态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

4.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正科级机构6个:办公室、综合服务室、固体废物技术室、化学品技术室、土壤环境技术室、农村污染防治技术室。核定事业编制26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利用好生态安全屏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履行好工作职责。持续强化干部业务培训学习,做好固体处、土壤处技术支持。

(二)扎实做好固土领域调查研究工作。聚焦国家大政方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瞄准固土领域关切热点、工作短板不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梳理“问题清单”,明确调研的主题和方向开展靶向调研。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强化调查研究成果运用,将指导性、操作性强的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政策措施、制度办法、决策建议。

(三)加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和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帮扶指导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加强现场调研和交流、实施精准技术帮扶指导,加强社会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扩大“无废城市”建设影响力。加强石化、涂料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全面运行好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和隐患排查,开展尾矿库信息化管理。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完成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数据并与国家系统对接;加强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技术、模式及应用等情况的分析,支持自治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指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矿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的应用。

(四)逐步改善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环境。强化受污染耕地源头管控。组织完成好黄河流域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价任务,完成自治区受污染耕地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项目,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推动优先监管地块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对全区194个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按月调度汇总,并根据相关要求更新自治区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同时开展技术指导。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风险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技术支持、指导工作。监督指导400余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5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隐患排查责任。按土壤处要求,完成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抽查工作。根据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结果,推进实施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程,做好相关项目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帮扶,对于入库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入库审查。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帮扶指导盟市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针对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的化工企业集聚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详查,加强常态化监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探索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中降碳潜力。指导各地将农村牧区污染防治相关规划与村庄规划衔接。

(五)全面运行好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对内蒙古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模块插件进行购买及安装部署。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核,规范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

(六)开展固土领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评审,按季度开展固体废物、土壤、农村、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评审。加强项目帮扶指导,提升盟市项目申报质量,增强项目申报积极性。针对固土污染防治领域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尤其是对新的工作要求、措施,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培训、指导和帮扶工作,使各盟市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把握工作要义,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82.5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496.98万元,减少180.61%。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82.5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382.5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2.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6.98万元,减少180.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调查项目2658.37万元已完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说明: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58.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说明:本年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1382.5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382.5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2.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6.98万元,减少180.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调查项目2658.37万元已完成。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年终结转结余2658.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调查项目2658.37万元已完成。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382.52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382.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2.52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382.5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78.52万元,占41.85%;

项目支出804万元,占58.1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82.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96.98万元,减少180.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调查项目2658.37万元已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82.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6.98万元,减少180.6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1382.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96.98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4.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7万元,增长16.13%。

2.卫生健康支出类25.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2万元,减少10.58%。

3.节能环保支出类1260.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11.15万元。减少199.18%。

4.住房保障支出类31.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万元。增加3.43%。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78.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2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其中: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6个,项目预算总金额804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80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2.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万元,增长 4.95%。主要原因是:公开招聘考录新增人员2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29.0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9.05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项目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804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471-4632245

联系人:赵靖 联系电话:0471-4632245

第五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

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4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

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

公开时间:2024年2月22日

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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