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工作,把好年报数据质量关,省生态环境厅总量处会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于2024年1月25日至2月2日,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对我省2023年度772家工业企业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年报数据集中审核。本次集中会审,旨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搭建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的联通沟通机制,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核实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守好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底线。
会审期间,坚持以审代训,积极开展授课培训、答疑解惑、互帮互学,要求各地业务工作人员向专家学、向业务骨干学,学好业务工作“看家本领”,着力提升各级生态环境统计工作人员能力。下一步,厅总量处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年度统计工作的标准要求,逐条对照审核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数据质量,按时完成统计结果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