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为正厅级。统一行使自治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和自治区生态安全,建设亮丽内蒙古。
(二)单位主要职责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单位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自治区生态环境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并监督实施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自治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区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自治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盟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自治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自治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自治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自治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自治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自治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党委、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自治区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单位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11.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与自治区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单位预算只包括厅机关本级1个预算单位。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本级)是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厅本级内设19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综合处、法规与标准处、人事处、科技与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督察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专员办、应急处。行政编制人数90人,在职人员82人,离退休人员59人。
(二)纳入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 情 况 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总计1220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23.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80.28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2203.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203.81万元。收入预算总计比2023年减少预算1724.36万元,减少12.38%,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减少(本级基建)内蒙古生态之窗服务平台等项目。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计1220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23.5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23.53万元,占比10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计12203.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20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93万元,占比16.35%;项目支出10208.89万元,占比83.65%;本年支出比2023年减少1724.36万元,减少12.38%,减少原因主要本年减少(本级基建)内蒙古生态之窗服务平台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0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623.53万元,上年结转4580.2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24.36万元,减少12.38%,主要原因减少了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为12203.81万元,比2023年减少1724.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预算数为330.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1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单位正常工资性支出基数增加形成。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6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草原英才项目定项选调引进人才补贴发放。比2023年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基层人才研修服务基层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7.59
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厅机关离退休经费。比上年增加58.3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0.9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6.0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厅机关养老保险缴存。比上年预算减少1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人员比上年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8.0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厅机关职业年金的缴存。比上年预算减少6.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人员比上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预算为113.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5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厅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的缴存。比2023年减少3.49万元,主要原因规范缴存基数,严格按照财政主管单位限定基数核定。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7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厅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存。比2023年增加5.01万元,主要原因每年缴存基数正常增长。
3.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预算为11617.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55.74万元。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27.1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厅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等。比上年预算减少89.4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运行管理事务(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910.5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厅日常经费、项目建设等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2675.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279.7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环境管理、监测、治理等方面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1008.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新项目。本年新增美丽内蒙古建设规划纲要项目500万元、内蒙古风光新能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及其应对策略研究(二期)项目380万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内蒙古实践报告编制项目8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关键问题研究及政策建议项目200万元等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预算为142.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3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单位正常工资性支出基数减少形成。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为142.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预算减少9.33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根据现有人员调整预算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1994.93万元,比2023年减少58.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8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1.72万元、津补贴518.54万元、奖金146.7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136.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6.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1.62万元、住房公积金142.89万元、退休费107.59万元。
(二)公用经费30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邮电费13.00万元、差旅费9.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9.50万元、维修(护)费1.74万元、培训费24.29万元、公务接待费9.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23.80万元、福利费29.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万元、其他19.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五、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25个,预算金额为10208.89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5628.6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580.29万元,比2023年减少1665.8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8.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9.50万元,占81.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比0%;公务接待费9.00万元,占18.56%。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8.5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39.5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6.7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辆运维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由所属二级单位综合保障中心管理维护。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9.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4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7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308.47万元,分别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0万元,办公费18.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邮电费13.00万元,差旅费9.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9.50万元,维修(护)费1.74万元,培训费24.29万元,公务接待费9.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23.80万元,福利费29.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0万元。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324.13万元减少15.66万元,减少4.83%。减少原因: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4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5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末,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领导干部工作;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工作;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工作;退休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工作。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项21个,公开绩效目标317个,公开项目占今年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628.60万元(不含上年结转4580.29万元),占今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勇军张晔
联系电话:0471-4632058 0471-463221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12张,分别上传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