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尽快批准一批审定与核查机构,为项目业主申请项目和减排量登记提供审定核查服务。这意味着时隔五年中国的碳市场供需格局将进一步被完善,CCER的启动势在必行。 CCER,是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简称,指对中国境内由可再生能源项目、节能项目、提高效能项目、林业碳汇项目、甲烷等温室气体利用项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等对温室气体减排产生贡献的项目进行量化核证。 经过签发的CCER和盈余配额一样进入碳交易市场,高排放企业在初始免费配额不够的情况下,可以从其他履约企业处购买配额,或用购买/自主开发的CCER项目进行部分抵消,以达到最终实际碳排放量的抵扣。 从这个角度来说,CCER是碳市场中的所谓“自愿市场”。 事实上,CCER的出现是在现有的碳市场框架体系下,对做出自愿减碳贡献者的补偿和奖励。 中国的CCER经历了三个主要的发展阶段: 图注 | CCER发展史“如果说,火电、石化等传统行业,可以通过全国碳市场的力量倒逼减排,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本身并不排碳,能不能参与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