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湿地保护修复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魏哲哲10月21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湿地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储碳固碳等多种重要的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根据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开展监督,认真检查法定职责的履行、法律责任的落实、法律执行质效等情况,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报告介绍了湿地保护法实施取得的成效。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湿地保护法,准确把握立法目的,践行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立法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法律制度,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有效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依法落实湿地保护责任。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法定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加大投